一、重货
重货是指密度大于167千克/立方米的货物的货物。重货的计费重量就是它的毛重。 如果货物的毛重以千克表示,青岛计费单位最小是1公斤;北京计费重量的最小单位是0.5公斤, 北京当重量不足0.5公斤时按0.5公斤计算,超过0.5公斤不足一公斤时按一公斤计算。
二、轻货
轻货或轻泡货物是指那些密度小于167千克/立方米的货物。轻泡货物以它的体积重量(Volume Weight)作为计费重量。
1、不考虑货物的几何形状分别量出货物的最长、最宽、最高的部分,单位为厘米,测量数值的尾数按照近1来算。不足0.5厘米的,也按照1厘米。
2、将货物的长、宽、高相乘得出货物的体积。
3、将体积折合成公斤,即根据所使用不同的度量单位分别用体积值除以6000立方厘米。体积重量尾数的处理方法与毛重尾数的处理方法相同
如:10CTNS/ 130K/ 0.99CBM
体积重量为60x50x33x10/6000=165K>130K
即货物计费重量为165K,航空公司会按照165K收费。
比较简单的算法是,体积直接乘167得出来的数跟毛重比较。取两者大的那个数,为计费重量。